资源来源:遇事找法
文章转载:法律小常识
在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世人眼里不容推卸的责任。而将这个观念放至当今社会仍否适用呢?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常言道:父债子还,是否在理?
有人说,父母辛苦将你养大帮他们还钱,是应该的还有人说,大家都作为独立的民事行为人应该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没有必要”父债子还“且听法律怎么说↓↓↓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打工者。母亲去世后,我一直与父亲靠经营水果摊为生。今年年初,留下30多万元外债的父亲去世,而我继承的则是套价值20万元的房产。现在债主天天上门讨债,说“父债子还”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我想咨询一下,“父债子还”在法律方面说得通么?什么情况下,我能不还这笔父亲留下的债?
法律分析
这个父债子还,真的是天经地义吗?我看未必,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而无权向欠债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也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回到这个网友的咨询,既然你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该在遗产的价值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父债”,也就是差额的10万多元可以不偿还。当然,如果超出部分你想要偿还,那也是没问题的。若是想与这笔“父债”没有关系,可以选择完全放弃继承父亲所留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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